规范“属地管理”,明确区镇职责任务,是推动基层减负的关键一环。本期“编问编答”就为大家揭开规范“属地管理”的真面目。
“属地管理”是怎么来的?
长期以来,地方政府实行“条块结合、以块为主、分级管理”的行政体制,在特定区域内明确管理主体,明晰单位职责,俗称“属地管理”。作为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,“属地管理”在压实责任、推动落实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,但在一些工作中,也成了倒查责任的工具和基层“背锅”的借口,屡屡出现有悖于制度设计初衷的现象。
为规范“属地管理”,明晰区镇职责,避免以“属地管理”之名将责任转嫁基层,机构编制部门以清单形式,逐项明确职能部门与属地镇街在履职过程中的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,从而将镇街从过多过滥的“属地责任”中解脱出来。
“属地管理”如何才能规范?
2019年以来,根据山东省出台的《关于明晰县乡职责规范“属地管理”的若干意见(试行)》,环翠区按照省市指导目录梳理发布了3批共152项《区镇“属地管理”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》,涵盖自然资源、生态环境、城乡建设、应急管理、市场监管、教育体育、卫生健康、社区治理、便民服务、渔业生产、市容环境等16个领域,其中部门承担主体责任的143项,镇街承担主体责任的仅9项,成为为基层减负的重要依据。
举个例子:关于燃气安全监管,“属地管理”清单中明确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燃气的工程建设、经营、使用、设施保护、器具安装维修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,发现安全隐患的,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消除,同时与消防等部门建立燃气安全预警联动机制,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立即处理。镇街利用网格监管力量,做好辖区燃气管道及用户安全监管,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,相关情况及时上报。
关于校园食品安全,教育、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学校、幼儿园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,……加强食品监督抽检,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督促整改,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问题。镇街结合常规工作日常巡查,发现辖区内学校、幼儿园食品安全疑似问题和隐患线索,按约定时限上报市场监管部门处理。
如何避免“属地管理”
责任滥用?
本应是厘清权责关系的“属地管理”却面临“异化”,使基层陷入权责失衡的困境,损害了基层治理效能,也挫伤了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。进一步规范“属地管理”,就必须走法治化路子,理顺权、责、利之间的关系和边界,科学界定“属地管理”的适用范围,同时落实清单动态管理、交办事项准入、监管与责任追究等配套工作机制,使“属地管理”与分级负责有机衔接。比如,“吹哨报到”“乡呼县应”等基层治理新模式,有效增强了基层权责统一,推动了治理重心下移,为规范“属地管理”,明晰区镇关系,提供十分有益的经验。
来源 | 区委编办
编辑 | 杨佳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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