园林经典|《长物志》几榻 (四)

藏书橱须可容万卷,愈阔愈古, 惟深仅可容一册,即阔至丈余,门必用二扇,不可用四及六。

小橱以有座者为雅,四足者差俗,即用足,亦必高尺余,下用橱殿,仅宜二尺,不则两橱叠置矣。橱殿以空如一架者为雅。

小橱有方二尺余者,以置古铜玉小器为宜,大者用杉木为之,可辟蠹,小者以湘妃竹及豆瓣楠、赤水、椤木为古。

黑漆断纹者为甲品,杂木亦俱可用,但式贵去俗耳。铰钉忌用白铜,以紫铜照旧式,两头尖如梭子,不用钉钉者为佳。

竹橱及小木直楞,一则市肆中物,一则药室中物,俱不可用。小者有内府填漆,有日本所制,皆奇品也。经橱用朱漆,式稍方,以经册多长耳。

书架有大小二式,大者高七尺余,阔倍之,上设十二格, 每格仅可容书十册,以便检取;下格不可以置书,以近地卑湿故也。

足亦当稍高,小者可置几上。二格平头,方木、竹架及朱墨漆者,俱不堪用。

床以宋、元断纹小漆床为第一,次则内府所制独眠床,又次则小木出高手匠作者,亦自可用。 永嘉、粤东有摺叠者,舟中携置亦便。

若竹床及飘檐、拔步、彩漆、卍字、回纹等式,俱俗。 近有以柏木琢细如竹者,甚精,宜闺阁及小斋中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